时间: 2023-12-21
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金华市交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因业务需要,对公司所属的华东国际联运港国际物流园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1.招商标的
华东国际联运港国际物流园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华东国际联运港二期02-3-2#地块,纵一路以东,横四路以北。本项目占地100850平方米,本次招商标的为2栋双层坡道库B01库(30800.56平方米)和B02库(30800.56平方米),2栋仓库可租赁建筑面积合计约61601.12平方米,园区配备门卫室、消防控制室等设施设备,功能齐全。
2.招商对象
与华东国际联运港建设目标定位相符,具有除原油,煤炭,放射性超标的有色金属、矿石以外的大宗商品集散、交易、交割、仓储供应链等实际操作经验,信誉良好,有意愿参与华东国际联运港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
3.合作方式
金华市交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招商标的,按租赁合同(详见附件1)提供基础服务,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中选单位应服从园区统一管理。
4.租赁期限
共3年,其中免租期3个月,正式租赁期2年零9个月。
5.招商底价
免租期3个月,正式租赁期2年零9个月,合计招商租金底价人民币4880.7万元。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附件1。
6.资格条件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2年以上的企业。
6.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6.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6.4未被列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为准)。
6.5报名人应具备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其中任意1家授权的指定交割仓库资质。
6.6报名人具备仓库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以上的运营经验。
6.7本招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租。
7.报名及资格审查
7.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加盖报名人公章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报名人公章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③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提供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报名人公章的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⑤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其中至少1家授权的指定交割仓库证明材料(加盖报名人公章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⑥具备仓库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以上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仓库自有的提供加盖报名人公章的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仓库产权属全资或控股企业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仓库租赁的截至2023年11月1日在租赁期内的仓库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及电子版扫描件);
⑦未被列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加盖报名人公章及电子版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请送至金华市金东区金甬街华东国际联运港海关监管区2楼市场运营部;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邮箱271533405@qq.com。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时,逾期不予受理。
7.3报名人递交《报名表》即视同认可招商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租赁合同除承租人、租金金额、租赁起止时间、履约保证金金额等根据招商结果填写,其他合同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7.4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招商人会将《报价表》(附件4)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人递交报名材料邮箱。报名人未在2023年12月27日18时前收到《报价表》的,则表明资格审查未通过。
8.缴纳签约保证金
8.1报名人收到《报价表》后,于2023年12月29日15时前通过转账方式向招商人缴纳签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转账请务必备注:国际物流园招商签约保证金),并提供银行转账凭证。
账户名称:金华市交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4210078801100001554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华分行
8.2报名人经评审未中选的,签约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报名人账户。
8.3报名人经评审中选的,报价人缴纳的签约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内补齐)。
9.报价表递交
报名人需在2023年12月29日16时前将填写完毕加盖公章的《报价表》(见附件4,租金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商底价,且加价幅度应为10万元的整数倍)以及签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密封送达金华市金东区金甬街华东国际联运港海关监管区2楼市场运营部。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表》和签约保证金转账凭证的,视为放弃。
10.现场考察
本次招商,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报名人可以自行前往项目位置进行现场考察,招商人协助报名人了解招商标的现状。无论报名人是否进行现场考察,递交《报名表》即明确对招商标的的认可。
11.评审时间和地址
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
评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甬街华东国际联运港海关监管区2楼会议室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到场,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有效报名人数不足3家的,可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人。
12.评审办法及签约要求
本次招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设立招商评审小组,根据评分办法组织评选(评审细则详见附件5)。中选人当场发给中选通知书。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因中选人原因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30万元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招商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商公告在金华日报、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j2p6y5.owba.cn)。
1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甬街华东国际联运港海关监管区2楼会议室
联系人:周苗
联系电话:18905790690
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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